发布日期:2010-03-09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确保2009年度文件材料及时、准确立卷归档,请认真做好本部门2009年度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、实物、照片等收集工作,列好移交清单于4月10日前交至学校档案馆。档案馆将在全校范围内对各学院、各部门移交档案情况予以通报。
档案馆
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