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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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移交2013年度文件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02-18

各部门、学院:

为了确保2013年度文件材料及时、准确立卷归档,请各部门、学院按照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》有关内容,认真做好本部门2013年度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、实物、照片等收集工作,列好移交清单于4月1日前交至学校档案馆。



档案馆

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