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4-02-18
各部门、学院:
为了确保2013年度文件材料及时、准确立卷归档,请各部门、学院按照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》有关内容,认真做好本部门2013年度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、实物、照片等收集工作,列好移交清单于4月1日前交至学校档案馆。
档案馆
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