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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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移交2017年度文件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3-22

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,党政各部门,工会、团委:

为了确保2017年度文件材料及时、准确立卷归档,请各部门、学院按照《关于印发〈井冈山大学档案管理办法(修订)〉的通知》(井大发[2018]4号)的文件精神和附件《井冈山大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本部门、学院2017年度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、实物、照片等立卷工作,填写好归档目录(归档目录就是移交单,档案馆网页上可以下载)于4月30日前交至学校档案馆。另请各部门、学院兼职档案员于3月31日前来档案馆领取归档章。

特此通知



校长办公室

档案馆

2018年3月22日